王凌杰
近日一則微博熱搜讓網(wǎng)友嘆息不已:一名14歲的男孩在母親去世后的第二天,使用母親留下的手機在數(shù)個直播間瘋狂購買球星卡,結果欠下了9萬多元的債務。然而,母親的治療費已耗盡家中積蓄,獨自承擔家庭重擔的父親難以償還這筆巨款。目前,其中一家直播間同意退款4萬元,平臺也在協(xié)調處理剩余債務。
一般而言,未成年人的消費應受到家長的指導和約束,但現(xiàn)實生活中,不少孩子借助直播間這種缺乏有效監(jiān)管的購物方式進行網(wǎng)購,甚至沉迷于這種賭博式的體驗。對未成年人來說,盲盒式的消費模式一方面會消耗大量金錢、時間和精力,另一方面易影響心理健康,甚至誘發(fā)違法行為。
我國民法典第十九條對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為作出了明確規(guī)定: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(jīng)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認;但可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、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。本案中,14歲男孩短時間內(nèi)在直播間消費高達9萬余元,遠超出一般未成年人日常消費的合理范圍,與其年齡、智力不相適應,在其法定代理人未同意或追認的情況下,該民事法律行為可屬無效。
但在直播帶貨的場景中,交易行為往往缺乏物理層面的證據(jù)。家長難以直接證明是誰在操作設備進行消費,特別是在本案中,男孩使用其已故母親的手機和賬戶,這更增加了舉證難度。這種舉證困難不僅是程序上的障礙,更折射出平臺規(guī)則及相關法律在應對未成年人網(wǎng)絡消費問題時的不足。
要從根本上遏制此類事件的發(fā)生,需要全方位治理。首先,直播平臺要進一步完善年齡認證和家長同意制度等平臺規(guī)則,如出現(xiàn)此類大額的消費時,平臺可采取如人臉識別、電話確認等額外驗證措施,切實履行平臺注意義務;其次,家長要多與孩子溝通,培養(yǎng)孩子健康的消費觀和價值觀,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賬號、手機、銀行卡等;再次,學校和社會要加大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理性消費教育的力度,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;最后,監(jiān)管部門要加大對直播帶貨的監(jiān)管力度,從源頭上減少未成年人沉迷于盲目消費的現(xiàn)象??傊瑧浞职l(fā)揮各方合力,加強事前的防范和教育,共同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構筑一道堅實的防線。
責編:瘦馬 編審:陳向黨 終審:王崢